
通 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生民利突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丹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1. 在码头港口、涉海涉渔领域,利用暴力、威胁、滋扰、垄断经营等手段,非法侵占海域、渔港、控制捕捞作业、垄断水产交易、扰乱海上生产秩序,称霸一方、欺压渔民、侵害群众利益的“海霸”;
2.在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操纵控制农村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3. 在街道、市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街霸”“市霸”;
4. 在矿产资源领域通过非法手段垄断、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牟取暴利、扰乱正常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沙霸”“矿霸”;
5. 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水矿产资源、物业服务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迫交易、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新闻敲诈、负面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网络“水军”滋事、“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网新型犯罪的黑恶势力。
(二)食品安全领域
1.相关兽医人员驻场参与或提供场所从事非法屠宰、加工、制售病死牲畜、家禽、假劣牛羊肉制品和私屠滥宰,非法屠宰、注水注药、病死畜禽、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2.收购、制售病死牲畜、家禽、假劣肉制品的储存窝点(冷冻库房)和私屠乱宰场(站)的违法犯罪线索;
3.农村大集、饭店、烧烤店、大排档、熟食加工店、风味特产零售店直接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4.非法加工出售伪劣或有毒有害“养生”、“瘦身”、壮阳等保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5.农村、校园周边存在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6.网络平台虚假宣传销售假劣保健品、肉制品、酒水饮料、农产品、水产品和调味品,虚假开设网络外卖店铺“幽灵外卖”,虚构“海外代购”销售假“洋”保健品、假进口食品等多发性犯罪线索。
(三)医疗保障及医院安全领域
1.医疗机构周边及内部的“号贩子”“黄牛党”,倒卖挂号、诊疗名额,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2.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冒用他人医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养老保障金、医疗救助金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交通执法领域
1.组织驾考作弊、涉驾考诈骗等非法中介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线索;
2.违规代办交通违法处理,驾驶证“买分卖分”,牟取非法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
3.利用互联网发布:驾考作弊、“包过”信息线索,传播“买分卖分”信息线索。
(五)旅游领域
1.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客进行消费,涉嫌违法犯罪的;
2.旅游景区及周边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药等,涉嫌违法犯罪的;
3.以康养旅游、旅居养老为幌子,对老年人实施非法集资、诈骗、推销伪劣产品等犯罪线索。
(六)涉农及重点项目领域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校园餐、政府采购等项目中,实施串通投标、围标串标,以及非公职人员侵占、挪用、骗取项目资金的;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侵吞涉农补贴、征地补偿款等。
(七)生态环境领域
1.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的违法犯罪线索;
2.违规设置暗管、渗井、渗坑,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3.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引发生态环境损毁的违法犯罪线索;
4.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破坏生态植被与生态平衡;非法占用黑土耕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黑土地损毁、肥力流失的违法犯罪线索;
5.以土地整治、农田改造、生态修复、工程清淤等名义,变相实施盗采、贩卖黑土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
6.非法猎捕、买卖、运输、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丹东市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育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八)殡葬领域
1.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买卖尸体或尸体器官、组织,涉嫌违法犯罪的;
2. 伪造、变造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其他殡葬相关证明,涉嫌违法犯罪的;
3. 殡葬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利用服务便利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嫌违法犯罪的;
4. 殡葬领域串通投标、商业贿赂、挪用资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谋取竞争优势和不当利益的,涉嫌违法犯罪的;
5.在公墓等殡葬领域建设中,非法占用、破坏农用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的;
6.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涉嫌违法的。
二、举报须知
1.对以上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人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经过及证据材料等具体内容。
2.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丹东市公安局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及人身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涉及上述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举报渠道
为确保线索就近受理、专业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现指定以下渠道受理相关线索:
(一)属地就近举报
1.东港市公安局
举报地址:东港市新兴区人民大街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电话:0415-7111110
2.凤城市公安局
举报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22号
举报电话:0415-8128402
3.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举报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青山沟路196号
举报电话:0415-5123964
4.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15-1号
举报电话:0415-3174110
5.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
举报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10号
举报电话:0415-2816110
6.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55号
举报电话:0415-4142043
(二)专业警种受理
1.涉黑涉恶、医疗保障、养老服务领域线索
举报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81号丹东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举报电话:0415-2553110
2.涉海涉渔领域线索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人防路10号丹东市公安局边海防支队
举报电话:0415-3166399
3.食品安全、生态环境领域线索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白房街63号丹东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举报电话:0415-2597073
4.医院安全秩序、旅游领域、殡葬领域线索
举报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83号丹东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举报电话:0415-3118801
5.涉农及经侦领域线索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白房街63号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举报电话:0415-2597205
6.交通管理领域线索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8号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举报电话:0415-2233122
(三)紧急情况举报
如遇紧急线索、现行违法犯罪、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丹东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5日
来源│丹东警事
编辑│佳泽
原创文章,作者:林诗雨,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aochengzhenxuan.com/keji/19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