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天祝分局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以服务保障+柔性执法双轮驱动,对县域碳化硅、新材料等民营工业企业开展全流程帮扶。通过简化环评审批、上门技术指导、落实首违不罚、推动环保改造,帮助企业合规生产、降本增效,实现生态保护与民营经济发展双赢,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环境权益。
天祝县碳化硅材料等产业是县域民营经济支柱,多数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在环保设施升级、排污许可办理、合规生产等方面存在诸多痛点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后,天祝分局迅速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惠企举措,构建“靠前服务、精准帮扶、审慎监管、依法保障”的生态环境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提速项目落地。全面推行环评“减材料、压时限、优流程”,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生态管控要求的民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将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针对年产6万吨工业硅等招商引资民营项目,安排专人全程跟踪辅导,协调解决环评编制、监测、审批等环节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同时落实“三线一单”与规划环评联动,避免企业重复投入、重复监测,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上门精准帮扶,破解治污难题。组建环保技术服务专班,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送策入企、送技入企”活动,重点走访天祝玉通石门河碳化硅有限公司等骨干民营企业,一对一指导原料密闭存储、烟气收集治理、在线监测运维等环保措施。针对全县碳化硅企业第二轮环保提升改造,协助企业制定标准化改造方案,指导建设脱硫、除尘、废气二次收集等设施,推动19家民营碳化硅企业完成整合升级,粉尘回收利用率提升至98%以上,既守住生态底线,又保障企业稳定生产。
三是实施柔性执法,彰显监管温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要求,全面执行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无危害后果并及时整改的行为,依法采取提醒、告诫、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推行“三书同达”与说理式执法,杜绝简单粗暴处罚、一刀切停产,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指导合规整改企业及时完成信用修复,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信誉。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营造公平环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同步宣传,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宣讲、线上推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明确环境守法底线与合规发展路径,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排污许可、监管执法、政策享受上不设差别化门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让民营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享受到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通过系列举措,天祝县民营工业企业环保合规水平显著提升,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增强,技改投资稳步增加,产业链竞争力提升,实现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供稿: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天祝分局 乔爱云
审核:周登仁
编辑:赵良敏
校对:贾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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